项目概况
杭州市文三教育(总校)新校区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0:0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显示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FCG-2025-G-71
项目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总校)新校区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30000
最高限价(元):15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文三教育(总校)新校区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文三教育(总校)新校区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电子显示屏,主要内容包括:
1、场增加1块室外P3全彩显示屏:6.72*3.84=25.8㎡
2、校门口增加2块室外P3全彩显示屏:一块:6.4*3.52=22.528㎡电子显示屏,一块放学系统导流屏:1.92*1.28=2.46㎡
3、三楼会议室增加1块室内P1.53全彩显示屏:4.16*2.24=9.32㎡;
4、阶梯教室增加1块室内P1.53全彩显示屏6.4*3.52=22.528㎡
5、四楼大会议室增加1块室内P2全彩显示屏:6.4*3.52=22.528㎡电子显示屏,
6、汇报厅增加4块室内P2全彩显示屏电子显示屏,一块主屏10.24*4.8=49.152㎡,二块辅屏:3.84*2.4=9.22㎡X2块,合计18.44㎡,一块横幅屏10.24*0.8=8.192㎡总计75.784平方米,
7、风雨操场增加1块室内P2全彩显示屏:8*4.8=38.4㎡电子显示屏,
以及配套控制系统、终端控制器、视频拼接器、线缆敷设、框架、散热系统、配电系统等电子显示屏。具体包括安装、产品调试、试运行、验收与相关的操作培训及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1)标的: 室外P3全彩显示屏、室内P1.53全彩显示屏、室内P2全彩显示屏、控制系统、终端控制器、视频拼接器、散热系统 ,属于 工 业 ;(2)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电子显示屏。
展开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生效后20天内,供应商需将所供产品(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所列的采购单位、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由采购单位负责验收,在产品试运行1个月后交付使用电子显示屏。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显示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电子显示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电子显示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3日电子显示屏,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s:///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电子显示屏,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0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湖分中心东三楼开标313室)开标室31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电子显示屏。
六、其电子显示屏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电子显示屏。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质疑列表电子显示屏。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采购处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电子显示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函范本、书范本请到浙江采购网专区。
4.其电子显示屏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电子显示屏,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文三教育(总校)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上宁巷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云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890702
质疑联系人:洪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890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工、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1006
质疑联系人:缪新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1561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浙江省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1-8722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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